新聞稿
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,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!
2024-04-02
苗栗縣政府稅局表示本年度使用牌照稅已於113年4月1日起開徵,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受罰。
民眾可以選擇自己最方便繳納的方式,如利用金融機構(郵局、渣打銀行不代收)、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OK等4家超商)繳納,若以信用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,可透過行動裝置(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)或已開辦「行動支付、電子支付工具」繳稅業者之APP,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或三段式條碼,免輸入銷帳編號、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繳稅。
沒收到稅單的民眾,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,可於開徵期間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,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/統一編號後,查詢列印繳納單,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;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(網址: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/),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,直接線上查繳稅款;亦可至各地監理機關及各地方稅稅捐機關補單。
該局提醒民眾,逾期繳納稅款者,每逾3日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0%,若超過30日(即滯納期滿)仍未繳納,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。此外,滯納期滿仍未繳納者,使用公共道路(含行駛及停放)被查獲,除補稅外,還會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,請民眾依限繳納,以免受罰。
稅務局進一步表示,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預計於3月25日寄送,部分已申辦報廢或繳銷等車輛異動之車主,如因時間落差收到全年度稅額的繳款書,對稅額有疑義,請依繳款書上之聯絡電話向該局洽詢,將有專人服務。